深圳公司註冊新政策,2015年7月1日起執行,主要改革要點:
1、多證合一。
7月1日起註冊的新公司只發放記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發放商事主體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和刻章許可證,營業執照具有以上證照的功能
2、豎版執照。
為與全國保持一致,將目前在深圳實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法人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四種營業執照版式,合併為單一營業執照版式,並由以前的橫版執照改變為豎版執照。
3、工商變更。
商事主體變更後,在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領取新的「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時,須交回舊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和地稅)等相關證照並作廢。若舊證照遺失的,需履行相關證照的遺失補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