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人士
◆外國國民;或持中國護照卻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請者;或持中國護照且在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1年的申請者(海外是指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及香港特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並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計劃不適用於以下國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
申請要求
◆申請人年齡18歲或以上
◆具有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擬在香港開辦企業、入股企業,或者已經在香港經營企業,能夠對香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企業的評定標準
投資款
◆申請人須提交證明文件,以顯示申請人在香港投資的款額
在港開設的職位數目
◆申請人須根據其業務性質及規模,定下組織架構,釐定所需職位及其數目,並列明申請人其業務在香港為本地僱員創造的實質職位數目和級別
引進新科技或技能(如適用)
◆申請人應說明可引進新的科技或技能,以及其如何為香港的高增值產業注入創新元素;申請人是否擁有註冊專利,以支持香港的知識型經濟長遠發展等
初創企業家
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計劃最好在政府支持的計劃之內,而獲政府支持的計劃包括:
◆投資推廣署StartmeupHK創業計劃
◆香港科技園公司網動科技、生物科技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
◆數碼港培育計劃
◆創新科技署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及企業支援計劃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
申請流程
1、免費諮詢
2、簽訂委託合約
3、準備文件 遞交申請
4、取得檔案 編號
5、補充文件(如需)
6、獲得批准
7、獲得 入境簽注
8、辦理香港身份證
9、期滿後續期 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