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能去香港結婚嗎?答案是肯定的:能!在香港,結婚的雙方均不受居留條件所限制,也可屬於任何國籍。也就是說,只要能來到香港,就可以結婚,不管是用通行證來香港,還是用護照來香港。
另外,據說香港的法定結婚年齡為16歲!這和內地比起來是不是十分人性化啊!難怪香港的小朋友們那麼早熟,前不久不就有一個香港中學生學霸求婚的新聞上了頭條嗎。所以,想要早點結婚的朋友們,不妨打個飛的去香港扯證。
那麼,在香港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呢?
一、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新人須事先向香港的婚姻登記處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一)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可通過互聯網或互動話音系統預約遞交通知書,此預約服務24小時提供,費用全免。如您打算於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可在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14日內預約遞交通知書。
若錯過了於上述期間辦理預約,或者您的婚禮將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預約一個日期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請留意,每對準新人只能預約一個時間,預約會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
1、網上預約
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通過這項網上服務(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marriage.html),您可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更改、查詢或取消有關預約、查詢擬結婚日的最早預約日期;以及查詢婚姻登記處可供舉行婚禮的剩餘名額。完成預約後,您也可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遞交婚姻登記所需的資料。您須準備相關文件,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以及聯絡電話號碼。
2、電話預約
互動話音系統使用者,須使用按掣式音頻電話致電31023883預約一個時段,而預約可於舉行婚禮日期的3個月前的14日內辦理。
(二)只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若打算於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但錯過了於婚禮舉行日期前3個月前的14日內進行預約,或者您的婚禮將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只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您所選擇的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您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若您擬於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您可於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各婚姻登記處的婚禮餘額,選擇婚禮的日期及時間。
(三)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
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時,請準備擬結婚雙方的個人資料及查詢編號。如要更改或取消預約,請最少於預約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預約一經確定,您的原訂預約將被取消。
(四)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地點
如果打算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便須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如果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則應到有關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通知書可遞交至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
(五)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
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在此期間,任何在法律上獲授權人士可對該宗婚姻提出反對。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簽發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二、遞交婚姻登記材料
(一)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在遞交通知書時,須出示的有效的旅行證件。不用填寫申請表格,但必須提供下列的個人資料,供婚姻登記處職員準備及印製通知書之用:
個人證件(香港身份證/港澳通行證/護照)、全名、婚姻狀況(即是否未婚)、職業、
年齡、住址、雙方父母的姓名。
(二)注意事項
當成功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請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預先遞交婚姻登記的所需資料,這可節省在赴約當日在櫃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
如選擇經網上遞交婚姻登記的所需資料,最遲須在所預約的日期前1天經網上遞交所需資料。
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擬結婚通知書及結婚證書,應確保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如遞交的資料有誤,可於赴約當日,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更正有關資料。
請留意,婚姻登記官只可更正已交予結婚雙方的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當婚禮完成後,任何於結婚證書上的事實錯誤或實質錯誤將無法更改。該條例亦無賦予婚姻登記官重髮結婚證書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