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亦楠在人人網的頭像一直沒換。照片中的她右手高舉金色獎盃,左手緊緊攥着有些誇張的學校創業大賽冠軍獎品——一個代表15萬元支票的紙板,足足有一米多長,還有黃色的大號紙鑰匙,以及一張紅底金字寫有“最高獎”的證書。
1993年出生的黃亦楠,從內到外透露出一種異乎同齡人的成熟,白色的雪紡上衣,黑色短裙,捲髮披肩。接過她的名片,上面寫着北京愛搜派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事實上,這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剛剛成立一個月,聽說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正在改革,黃亦楠略帶遺憾地說,“要是早出台一個月就好了。”
1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情況發布會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說,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則是,寬進嚴管、創新公司登記制度、降低准入門檻、強化市場主體責任,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這成為又一次向市場宣告簡政放權的信號。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看來,“改革早就該進行”。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最低註冊資本制度在實踐中無力阻止失信之人採取虛報註冊資本等方式濫設公司,卻能把胸懷創業夢想的誠信人群、尤其是資本不夠雄厚的階層擋在公司制度之外。
如今,這一包含着複雜行政審批和嚴苛限制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正在還給那雙“看不見的手”,有心創業的人們也許不會再因為以往“繁文縟節”而“頭大”了。
註冊公司有多難:幾個月,16趟,幾十張表
9月24日對黃亦楠來說是個大日子,從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接到公司營業執照的那一刻,她格外興奮,以至於一個月後,她還和員工還舉行了頗有儀式感的滿月聚會。
成為名正言順的企業法定代表人,黃亦楠為過去幾個月來的忙碌奔走並未白費鬆了一口氣。但拿到營業執照只是漫長註冊公司之路的中點,等待她的,還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以及分別到國稅局和地稅局報到。
從7月正式遞交第一張表格,到最後去地稅局報到,黃亦楠註冊登記一家新公司,總共花了幾個月,除了跑了兩趟所在的中國人民大學創業園去諮詢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外,還跑了兩趟社保局、7趟工商局、兩趟中關村科技園區服務中心辦事大廳、1趟國稅局、兩趟地稅局,總共16趟,才真真正正地開啟了創業之旅。
決定創辦公司的時候,黃亦楠“什麼都不知道”。她先上網查了一下,又跑到人大創業園問了問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然後和同伴第一次走進工商局。“當時工作人員都很忙,忙着蓋章,沒人搭理我,我抓着一個類似志願者的人問東問西,最後把人家問煩了,我就又讓同伴接着去問。”兩個稚嫩的大學生總算摸清了些許門路。
第二次去工商局,黃亦楠正式向工作人員提出要申請註冊公司,遞到她手裡的是一個詳細的流程。黃亦楠很奇怪,雖然那些“匪夷所思”的章程和文件上的每一個字她都看得懂,但當它們連在一起時,似乎發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黃亦楠完全不知道其中的重點是什麼。有點暈頭轉向的她又跑去工商局諮詢。
這一回,她非常直接,“您能告訴我這兩頁寫的到底是什麼嗎?”工作人員瞅了一眼,說:“哦,其實就這兩條有用,剩下的沒有什麼。”黃亦楠愈發清晰地感覺到,這些看似清楚的條條框框其實一點也不清楚。
真正的第一步是從網上註冊公司名稱開始的。名稱核准後,需要到工商局領核准書,“上交一份表格都要等兩三天才有回復。再趕上雙休日,一個星期就這麼過去了。”黃亦楠頗有些無奈地說。
之後是開戶入資,緊接着要提前預約去工商局交材料的日期,把包括住房合同在內的各種材料準備好後,提交到工商局。5天後,營業執照終於到了黃亦楠手裡。雖然她承認在這個過程中自己也有些拖沓,但還是忍不住抱怨辦事機構的低效。
“他們的信息更新非常不及時,我們在網上查到需要提交驗資報告,就花了300元找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最後交材料的時候,工商局突然說這個不需要了,白花錢了”。黃亦楠覺得辦事機構“不該寫的寫,該寫的又不寫了”,她第一次去地稅局報到的時候,因為材料沒帶全而白跑了一趟。當時需要帶一份和註冊地點簽下的合同,由於合同太厚,文件夾放不下,黃亦楠沒在網上看到需要帶這份合同的要求,也就沒有帶去。結果自然是辦理不了。
在黃亦楠看來,相關機構的收費也不太合理。“我在國稅局交了120元,我都忘了收的是什麼名目的錢了;在地稅局,他們跟我說現在報稅都是在網上報,得買一個數字證書插件,收240元。”雖然在黃亦楠看來,這都是小錢,但她依然堅持認為這些錢“收得沒有必要”,“讓人心裡不太舒服”。
曾經複雜的公司註冊登記制度催生了一個產業鏈。在工商局附近,有很多代理公司的僱工分發名片。代理的業務有“工商註冊、企業年檢、稅務登記、變更增資、代辦審計、刻章備案”等。
黃亦楠說她差不多填了50張相似的表格,她覺得自己註冊這樣一個一人獨資的企業,按道理來說,提供一個身份證就足夠了,但她遠遠低估了流程的複雜程度。實際上,如果是兩人及兩人以上的公司,還要相關人員全部到場辦理,情況要繁瑣得多。
打破限制,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時間倒回到大一的暑假,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2011級本科生黃亦楠開始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實習。在一家視頻技術公司,她負責為國外的視頻編目。黃亦楠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無疑是出色的,不僅完成了工作,還設計了一套方案,優化了編目流程,節省了1/3的人力。暑假過後回到學校,公司又找到了這位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優秀實習生,請她幫忙介紹同學再來公司實習。
這個機靈的女孩在此時看到了商機,既然企業需要實習生,學生又急需實習經歷來豐富自己,何不建立一個介紹兼職與實習的平台將企業與學生聯繫起來呢?黃亦楠和她的團隊最終組織了近300名學生承擔了這家公司的編目項目,完成了10萬餘條編目,為學生髮出共計50萬餘元的工資,也為公司省下了100萬元的成本。
憑藉這個點子,黃亦楠在大二帶着5位學弟學妹參加了學校創業之星的比賽。在這個全校最高規格的創業大賽里,他們從100多支隊伍中脫穎而出,斬獲冠軍。主辦方承諾獎勵這支參賽年齡最小的隊伍15萬元獎金以及入駐人大創業園的機會。這為黃亦楠省了不少麻煩,“因為註冊地點不能在居民樓里,對於學生而言找一塊商業用地的成本太大也太困難。”黃亦楠的公司主要在網上發布信息、尋找資源,並不需要固定的辦公地點。獲得比賽的冠軍後,她能以每月200元的租金租下創業園裡一個工位,儘管這張桌子算上旁邊的過道不過幾平方米,但它幫助黃亦楠順利地解決了註冊地點的難題,即便他們從不在這裡辦公。
但更多的囊中羞澀的年輕創業者並不如黃亦楠般幸運。按照我國的規定,公司在成立前應先擇定其住所,在申請公司註冊登記時,須向登記機關提交住所證明,以證明將要註冊的公司對該住所享有使用權。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一,假若未作記載,則有違公司存在的合法性。這對剛剛走出校園或是尚在校園,兩手空空的創業者來說是個不小的障礙,也催生了各式代理“500元提供註冊地址”的小廣告。
這一局面也許很快就會被打破。在此番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中,明確提出“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張茅對此的解釋是,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等企業以及初次創業的企業,對住所的要求不高,希望能夠根據生產經營的情況自主選擇住所,包括利用居民的住宅經商辦企業。另一方面,出於社會管理的需要,並非任何場所都可註冊為企業的住所。比如註冊登記的住所為住宅,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可能會擾亂鄰里的生活,造成民事糾紛。比如註冊登記的住所是違章建築或者是危險建築,可能就會造成住所的合法性問題,造成危害隱患。所以,這次註冊登記改革對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註冊和規範有序的原則,放寬住所的條件管制,既要釋放更多的場地資源,特別是一些像電子商務、創意產業發展的要求,方便企業的註冊登記;同時,也要把權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的情況需要、社會管理的需要作出具體的規定。
儘管官方沒有明確表態經營場所的“放寬”會達到何種程度,但仍有媒體將其解讀為“中央擬放寬民宅開辦企業,具體情況由地方規定”,業內普遍把更多的期待寄予地方政府如何沿着中央指出的方向繼續前行。
在中國人民大學留學人員創業園主任曾繁文看來,相關政策會減少大學生創業的“死亡率”。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對留學生創業的政策傾斜有很多,比如房租減免、資金支援等。但是在大學生創業上,房租、註冊資本都是成本。他們剛剛從學校畢業,經驗、資源、社會關係非常有限。註冊登記改革後,將取消註冊資本的最低限制和放寬經營場所的規定,對於大學生來說,無疑是利好的消息。
登記鬆綁,會不會一放就亂
早在今年4月,廣州就啟動了工商登記的改革試點。在廣州版工商登記新政中,除19項前置審批被保留,其餘38項均為後置審批。先拿證、後審批,效率明顯提高了。廣州的試點也被認為給全國的改革奠定了實踐基礎。
事實上,簡化行政審批的理念早在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已露端倪。此方案提出了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的大方向:“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這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慶龍眼中意義非凡。“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本來應該是市場調節人的經營行為,新政推出之後,才真正恢復了市場經濟應該展現出的一種狀態,還市場經濟以一種真實的運作面貌”。原先有觀點認為有關部門不願改革和放開,可能是由於存在利益上的尋租空間;同時也擔心註冊審批會出現混亂,所謂“一收就死,一放就亂”。但劉慶龍認為,這一政策的出台正是對此種觀點的有力駁斥。
劉俊海提出行政審批的三項改革舉措:一是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與魄力,大幅取消一切阻礙投資興業的行政許可項目,既可取信於民,又可從制度上消除錢權交易的腐敗土壤;二是對於例外需要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也要自證清白,主動論證保留行政許可項目的必要性、正當性、公平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副作用與負能量,並以海納百川的魄力與善意主動徵求消費者、投資者與專家學者的意見;三是對已經被公眾和法律確認為必要、正當的行政許可項目,全面提速審批效率,縮短審批時限,徹底實現網上審批。
當然,政策的放開,需與監管的細化並駕齊驅。
劉慶龍對行業協會寄予厚望。“之前主要是行政上的監管,理想的狀態是非政府性的行業協會和政府監管同時運作。”他提出,應該讓公司自己合作成立協會組織,監管市場的運作,破壞商業規則和市場規則的企業就必須出局。政府在此時應該起到扶植行業協會的作用。
為鼓勵公司誠信經營,遏制公司失信行為,降低交易成本,控制交易風險,建立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顯得勢在必行。
劉俊海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法乃公器。負責任的立法者必須一碗水端平,公允對待公司的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者、債權人與勞動者。投資興業與交易安全同等重要。投資鼓勵措施往往要求放鬆對公司資本制度的嚴格管制,但在客觀上也會對債權人保護帶來新挑戰。立法者設計頂層制度時,必須統籌兼顧,既要鼓勵投資,也要關注債權人冷暖,維護交易安全,促進商事流轉,實現興利除弊並舉。立法者要創新債權人保護機制,既要健全事先風險防範機制,也要強化事後權利救濟機制。
公開透明的信息公示查詢機制對於投資者、債權人和勞動者來說都是一層有效的“保險”。但在全國性的信息系統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很難以一種嚴厲的處罰措施來約束行為。劉慶龍認為,只有建立一種使得擁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公司註冊人在交通出行、銀行業務等各個方面都會受到影響的懲罰機制,信息公示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這些政策和建議讓創業中的黃亦楠覺得振奮。確切地說,是在拿到創業之星的大獎後,黃亦楠逐漸積攢的信心終於令她下定決心實踐從小就在腦海中的想法——創業。“我想做一些至少我覺得有意義的事情。”說這話時,她語氣篤定。在住了6個人的寢室里,造型誇張的紙質支票、鑰匙和證書顯得有些佔地兒,但黃亦楠捨不得扔,上面已經落了一層薄薄的灰。(記者楊傑 實習生 高曉東 李涼)
文章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