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是良好的避稅港,法律制度健全,外匯管制寬鬆。香港讓世界更好地認識了華人世界,也給華人世界帶來了世界級的影響力。因此,擁有一個香港商標已經是越來越多中國企業的選擇,一方面可以打入香港市場,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自身品牌的影響力。
負責受理香港商標的機構是香港知識產權署下的商標註冊處,負責與香港商標有關的各項事務。
從香港商標制度的角度來看,香港商標註冊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申請香港商標的主體
申請香港商標,在主體資格上沒有要求。從大陸的申請人的角度來看,個人、企業團體都可以提出申請,沒有任何限制。與之相比較,中國大陸的制度會稍微苛刻一點。如果一個自然人(個人)想在中國大陸申請商標,是需要提交個體工商戶執照或是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說一個自然人(個人)要在中國大陸申請商標的話,僅僅提交身份證是不夠的,但是在香港就可以的。
二、官方收費低廉
香港商標的申請是實行一表多類的,同時也體現在申請費的計算上。在一表多類中,首類是一個價,次類就可以享受半價。2013年中國商標法修訂以後也將實行一標多類的制度。即一個申請項下可以先擇多個類別。而且,香港商標申請中的產品和服務的選擇是沒有數量限制的。在一個類別下,你可以根據自己意願填寫產品和服務的名稱。同時,商標變更(姓名或名稱、地址、送達地址或代理人地址改變),駁回複審(港名:反陳述)的提交都是免費的。因此,與中國商標相比較,申請一個商標的費用總體上講,費用是非常低廉的。
三、用於香港商標“反陳述”的特有制度
經過申查發現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官方會對申請商標提出“反對”,即中國大陸的商標駁回。申請人需按時提出“反陳述”,即駁回複審。在這種情況下香港商標制度有以下二種特有制度,更加方便申請人獲得商標權利:
A,要求將申請分開:在一表多類的申請中,如果部分類別上註冊風險比較大,可以選擇將此部分與風險小的部分拆分開來。這個時候原先的一個申請就變成了兩個申請,是要增加費用的。
B,要求合併註冊申請:如果一個商標圖樣本身有風險的話,我們可以採取與其他已經註冊的商標申請進行合併,合併後的商標圖樣要改變之前的主要特徵,從而實現降低風險的效果。
C,要求修訂申請:如果一個申請中由於部分商品或服務的存在而使這個申請存在風險,我們可以要求修訂申請,即將有風險的產品刪除,以實現降低風險的效果。
四、香港商標註冊周期較短
香港商標註冊周期最短為6個月,在全世界來看是非常快的。全世界商標註冊速度最快的是緬甸商標,其次是英國商標,歐盟商標,以及香港商標了。其註冊周期遠遠快於中國大陸現在的15個月的期限,即使2013年中國商標法修訂後期限縮短至9個月,香港商標的註冊周期都要遠遠快於中國商標的申請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