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人,你叫不出他的名字,甚至没见过他的样子,但你从小到大看过的电影片名,大多都出自他手。
那些你能想到的大片,你能回忆起的片断,王晶、杜琪峰、王家卫……当影院的灯光慢慢暗下来,你看到银幕亮起,他写的片名一个字一个字显现出来。之后,你将为两小时的故事或哭或笑,青春年少,五年十年,一晃就过去了。
星爷早先的《逃学威龙》,浪子回头的《食神》,多年后泪目过很多人的《大话西游》,还有,《美人鱼》……
这个人,叫冯兆华。笔墨不止霸了香港电影的半壁江山,甚至占了香港街边那些招牌的半壁江山。
冯兆华有个笔名——华戈,戈却不是哥。1979年从内地移居香港,在这个城市有过和所有年轻人一样的茫然无措。
他说自己不会棱棱角角,几十年都没跟别人吵过架,朋友说他软弱,不如名字改硬气些——“用那个戈啊,武器那个戈”,“也好哦”,他想,于是顺理成章用到现在。
或许真的和朋友讲的那样,华戈性格软,连那场成为他人生转折的书法比赛,还是别人怂恿着他去的。
拿了奖之后,开始有人找他写字,一次能赚100块,平时打工可要赚三天。
原来写字也能养活自己啊,而写字又刚好是自己一直以来最大的爱好。
家里的长辈们喜欢书法,哥哥姐姐们也在学,小时候他总用他们用剩下的毛笔在地上写字。就连在打工的时候,也要抽空练字。
他觉得,自己是用最不好的笔,写最好的字。
31岁,华戈决定入了写字这个行当。
活是自己找来的,星期一走黄大仙、乐富,星期二走牛头角上下邨,星期三观塘,星期四深水埗。
星期天走遍油麻地和旺角,见哪家店铺的招牌旧了,就主动帮忙翻新。
写的时候不知道收多少钱,都是让人家看心情随便给。“收入好,有大肉饭吃;无生意,只好叉烧包填肚。”
香港就好在,它能给任何人成为艺术家的机会。
那时候华戈有位最佳战友——一个油迹斑斑,印着卡通公仔的布袋子。是从垃圾桶里捡的,装着油漆和刷子陪华戈走过许多街道巷口。
1983年,华戈在钵兰街花2800块盘下一个档口,专门写字。附近有唱片店、理发店,也有印卡片、配钥匙、卖牛仔裤的,街头烧饭随处可见。
来来往往围着看华戈写字的人很多,警察有时候路过嫌挡道,会让华戈停笔。等人都散完,重新开始写,这时候人群又会聚过来。
人多吵了,华戈也不介意:写字要是没人看没人评论,那还有什么意思。
餐厅老板来找他写菜牌,结果总被人偷了去——华戈的字,靓。
香港街头因为招牌的存在而迷人。
楼房之间伸展开来的各种白底招牌,红色为主的油漆字总是很醒目。这是华戈当时接的最多的“白手招牌”,美心啦,富临啦,黄铭记啦,英华书院啦。
酒楼的字要敦厚宽容,书院的要端庄稳重,武馆社团,主要看气势。
华戈还爬上过28楼高的大厦写字,不打草稿,腰上系根绳子,脚勾住竹棚,慢慢往后倾斜身子,因为越往外越能看得清楚,看清看全了,才能把字写好。
左手提油漆,右手挥笔,速度就跟表演特技似的。
“危险吗?”
“危险也认命。做了这行,就要做到最好。”
那时档口边上有家宾馆,总有明星艺员来住。
“这些都是你写的?”
“是啊。”
“再写几个看看。”
问话的是当时香港电影的大哥洪金宝,一个介绍一个,华戈就这样入了行,也成了电影背后不可缺的人。
一开始只在片场写些道具字,1989年,华戈第一次给电影写片名,刘德华和钟楚红主演的《爱人同志》。
刘伟强找他写,古惑仔从第一部开始拍到最后一部,海报上的四字成语,都是华戈写的。
黑社会的题材,杜琪峰也找他写
80、90后绝对都看过的赌钱系列,也是王晶找他写的。
华戈给电影写字,都要先看过电影。
比如说《魔警》,并不是说警察是魔鬼,而是这个警察又多重性格,主角觉得自己是警察,又是执行者,又是判官。
所以必须在魔警这两个字里,体现出这些点,可又不能把字写得面目狰狞。
比如《倩女幽魂》,小倩和宁采臣的相遇跟离别,都是天注定。可人和鬼能相爱吗?不能的
所以,就要写出幽幽怨怨、断断续续,藕断丝连的感觉。
人人都说王家卫难搞,《春光再现》拍了那么久,最后把关姐姐演的女主角戏份全剪了;梁朝伟拍《阿飞正传》最后那几个镜头,被墨镜王折磨到怀疑人生觉得自己不会演戏。
可轮到华戈给《一代宗师》写字,却是一遍过。
甚至王家卫还把电影里,所有招牌都交给华戈来写。
从入行到现在,华戈写过不下60部电影的片名。
受欢迎,皆因肯变。
被问到哪部让他印象最深,他脱口而出是《跛豪》:“内地朋友看到了这两个字,就知道是我写的。才知道我过来香港了。”
——这个时候突然理解了,华戈所说的,人写字时透的那种灵气,跟看电影看小说,做阅读理解都是一样的。
很多人都会问华戈同样一个问题:“会不会担心书法会被电脑取代?”
这时候华戈总是笑笑,在他看来,电脑字体,李嘉诚用,隔壁擦鞋档也用,没有灵气的东西,谁都可以接过去。
但他自己的书法,却很难被别人偷去。别人学的,不是内里,只是临摹到表皮罢了。
工作室里没有电脑,最先进的电器,大概是电视机了。
几年前年华戈开班教人写字,搬到了大些的工作室,一个礼拜教六天,但从前钵兰街那个档口,他还留着。
写字之外的事,华戈提得不多。经常讲到的是学生和托他写字的客人。
一到过年,华戈都会给老客人写字。“多年来,他们不离不弃,移了民也来见我,我很享受。”
有人说华戈能走到今天很不容易,烈日当空满身油迹去找那些招牌生意,胆子大到徒手爬上二十多层的高楼。
像极了上一代“狮子山下”的故事。
路边的招牌或许不再像许多年前一样精彩,华戈手中那支笔,依旧如常。夜里的香港会在电影闪烁的霓虹里永存,而白日香港,会在华戈的笔墨里保留。
浩瀚烟波里怀念往年,外貌早改变,处境都变,而情怀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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